截至目前,滁州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2%、高于全省目标任务10个百分点。
源头盯防“限量”。严防塑料制品滥用,杜绝违法生产、销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。开展农膜和塑料购物袋排查,今年以来共检查销售网点264家,抽检农膜70批次,不合格4批次,立案4起,抽检的35批次塑料购物袋全部合格。鼓励电商企业产地直采、原装聚单直发,认定电子商务(含餐饮外卖)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示范企业6家。
回收利用“控量”。规范塑料回收利用管理,在商务部“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、回收报告系统”平台注册备案商贸企业124家,其中商品零售场所98家、电商企业19家、外卖企业2家、可降解塑料原材料供应商3家,确定47家企业定期报送塑料制品回收等情况。落实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税收政策优惠,2021年9月以来全市累计对6家废旧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1440.17万元。
末端治理“减量”。聚焦科学治理,依托全市440个农膜回收站点,优化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体系,目前全市共建设地膜残留监测国控点2个、省控点5个、自建点19个,可降解膜示范点7个。推进安徽润德环保危废经营许可证扩项,新增HW04农药废物危险废物类别,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。有序整治塑料行业企业,依法取缔3家涉塑料“散乱污”企业,查处塑料行业相关案件4件。